物流保险的几个小常识

    1、在物流作业过程中,只要涉及货物作业、监管的运作环节都有可能涉及货物保险问题。一般保险最受重视的环节有仓储作业、空运、海运、陆路运输作业阶段。很多情况下港口作业过程的保险是作为运输保险的一部分投保的。海运过程中的险种分基本险和附加险,基本险又分平安险、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。陆路运输过程中的险种主要有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。航空运输过程中的保险分为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两种。

    2、在物流保险法律关系中,物流合同的一方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。在非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起因造成货损或货物灭失的情况下,保险人先向货物利益方进行赔偿,而后取德货物利益方的地位,有权向责任人追偿。此时应注重以下几个问题。首先,在事前确定货物利益方没有私自放弃任何有关损坏货物的任何权利,这是为确保保险人理赔后权利能够德到充分弥补。其次,保险人理赔后,应当取德与代位求偿及诉讼的一切相关证据,并应取德货物利益方的配合。再次,注重财富保全与证据保全。物流保险合同往往标的较大,必要时需要行使财富保全以确保保险人的利益。最后,物流法律关系错综复杂,专业性很强,所以在事前与事后法律咨询上要选择物流、海事方面的专业律师。

    3、在发生货损或货物灭失,办理保险索赔时,需要经过以下程序:首先,由索赔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单据: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副本、运输契约、发票、装箱单、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哀求补偿的函电或其它单证、被保险人已经履行应办的追偿手续等文件、由国外保险代理人或由国外第三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、海事报告。海事造成的货物损失,一般均由保险公司赔付,船方不承担责任、货损货差证实、索赔清单等。被保险人在办妥有关手续,交付单据后,等待保险公司审定责任,决定是否予以赔付,如何赔付。如保险公司决定赔偿,则最后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款项。

几点保险中的简单常识,希望给物流业界的同事带来帮助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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